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地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3〕123号)、《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国土资规〔2016〕2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湛江市市区及下辖各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进行了调整更新。调整后的湛江市市区及下辖各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验收通过,并报湛江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基准地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准地价表现形式市区为级别基准地价、区片基准地价和商服路线价,乡镇为级别基准地价和商服路线价。
二、本次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划分为商服、住宅、工业、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四类。各用途土地定级范围和区片范围以级别基准地价图和区片基准地价图为准。详见附件(湛江市市区及乡镇基准地价表)。
三、自2018年2月1日起(以市国土资源局受理日期为准),凡涉及土地评估、计缴土地出让金的土地业务,均按该公告的基准地价执行。《关于调整湛江市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湛价〔2014〕39号)、《关于实施湛江市市区各镇基准地价的公告》[湛国土资(公告)〔2008〕222号]同时废止。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月31日
注:商服用地级别基准地价为设定容积率3.0的首层楼面地价(不含路线价),住宅用地级别基准地价为设定容积率2.0的平均楼面地价,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为设定容积率1.0的地面地价,公共服务项目用地(类别一)级别基准地价为设定容积率2.0的平均楼面地价,公共服务项目用地(类别二)级别基准地价为设定容积率1.0的地面地价。各用途土地定级范围以各用地级别图为准。